•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活动的通知

2022年06月07日 17:06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社科院(西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活动的通知》和《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办法》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申请参与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应是2020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未出版发表但已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文件,且有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

下列研究成果可参与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

(一)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编著、译著、论文、工具书、志书、研究(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被市级及其以上党政部门采用、推广并取得实际成效的调研报告,须提供结题证明及采纳证明,采纳证明须法人单位出具,结题时间需在要求的限定时间范围内。

(三)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与外市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

(四)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五)国家和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结项优秀项目。

凡有以下情况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与西安地区以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必须是我市作者任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或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方可参与评定。

(二)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的大事记不参与评定(专著出版后被选作教材的,可作为专著参与)。

(三)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软科学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以参与评定。

(四)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不得参与评定。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评定范围。

(六)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材料不能参与评定。

二、入选成果应用

入选一、二、三等的成果为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由西安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等级证书,予以资金资助。优秀成果作者由市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向作者所在单位反馈入选信息,优先进入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并由市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向市决咨委和市政府参事室推荐。

三、成果申报要求

1.一位作者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申报的成果每人限报一项,联名申报的成果限报两项(包括个人单独申报的一项)。

3.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的申报须经第一主编或第一负责人同意,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4.凡申报者需填写《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其中一套须自行匿名处理。

四、成果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科技处成果科审核:请申报者将所有申报材料1套(匿名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务必于2022年6月22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进行形式审查。

(二)上报材料: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2年6月24日将本学院所有申报者的经成果科审核无误的最终版材料2套(其中1套为匿名件)及电子版和申报汇总表汇总交至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成果报送材料要求

每一套材料单独装袋。匿名件所有位置出现的姓名、学校单位等信息均需匿名处理。部分材料只有一份的,材料须提供扫描彩印件

(一)专著类成果提交材料

第一套:《西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支撑材料原件+书

第二套:匿名件《西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支撑材料+匿名书

(二)论文类成果提交材料

第一套:《西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支撑材料原件+期刊原件

第二套:匿名件《西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匿名件论文+支撑材料

(三)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材料

第一套:《西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 调研报告+支撑材料原件(包含结项证书、采纳证明)

第二套:匿名件《西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登记表》+匿名件调研报告+支撑材料复印件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张玮赵放

联系电话:62779055

电子邮箱:1312000510@qq.com

附件:

1.《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表》

2.《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附件材料目录》

3.《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成果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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