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3号住宅楼的住户: 为了解决职工集资购房资金的困难,学校积极与多家银行联系商业贷款。经过多次协商和努力,确定为交通银行西安东开发区支行,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30%。住户如需贷款,请按要求准备资料(附件),贷款人及配偶必须同时到场。务必于2008年12月17日12:00前电话报名(82330083),便于银行准备相应的资料。定于2008年12月19日10点在工会活动中心由交通银行东开发区支行现场指导大家,办理贷款签约手续。过时不再办理。
附件:个人需准备资料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08年12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大众化背景下的中国高等教育”报告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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