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2008年资产清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8年11月21日 17:11  点击:[]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11月14日会议精神,为顺利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请以下部门和单位按照工程大校办字[2007]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资产清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参加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人事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艺术工程学院、图书馆、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11月24日14:30请以上单位的资产清查负责人到第二会议室进行统计培训;
    三、11月26日按要求(电子文档、书面形式)报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薛翠萍处,电话:82330083。

校长办公室
2008年11月21日

上一条:关于进行二○○八年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总结评比的工作安排 下一条:关于开展学校改革发展中重大问题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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