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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教育厅200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7年07月12日 16:27  点击:[]

关于申报陕西省教育厅200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2008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基础研究项目和应用研究项目,重点资助有科学探索与科学发现的原始创新项目和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直接应用价值的项目;开发研究项目参考《陕西省科技厅2007年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自然科学研究优先资助领域》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详见www.sninfo.gov.cn)。人文社科研究具体参考省社科联发布的《陕西省社会科学界重大理论与重大西安市问题研究2007年课题指南》。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每位申报人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或者作为负责人申报,或者作为参与人申报),不得重复申报。承担教育厅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不得申请2008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陕西省教育厅计划从明年起实行未结题的项目组成员均不得申报,请各位老师在今年的项目申报中对此予以特别重视。
    2、2008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省教育厅最新编制的“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试行网上在线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申报系统请登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科技处网页(网址:http://st.xauat.edu.cn)
    3、申请经费:专项科研项目申请资助经费,人文专项每项不得超过1万元,自然专项每项不得超过2万元,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筹;产业化中试项目暂不申请经费,等项目评审确定后,再编制经费预算。产业化中试项目要先通过专家组的评审(部分项目还将试行项目招标制),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论证。
    4、对于有省级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要对申报与重点研究基地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进行统一集成筛选,使项目申报能够符合或贴近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只能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防止重复申报。2008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申报待省教育厅对已有项目检查完成后,再另文通知。
    5、各类计划项目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的同时,专项计划项目须报送纸质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产业化培育项目须报送项目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包括查新报告等),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一式2份。
    6、申报项目的老师请务必在暑假前到科技处领取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的用户帐号。
    7、请申请者严格遵守申报时间:2007年9月11日前将纸质文件报科技处集中进行形式审查。
    三、项目结题工作
    1、2007年6月以前应结题验收的项目请按相关要求办理申请结题验收手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的,必须递交书面延期报告,否则将冻结项目经费。
    2、根据教育厅的申报要求,承担教育厅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不得申请2008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所以学校鼓励已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组,尽快对研究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办理结题验收手续,使beat365官网有更多资格的教师和科技人员申报今年的科研项目。
    3、所有结题验收材料(专项一式3份、产业化项目一式2份)请于2008年8月27日前交科技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赵雪曼 
联系电话:82330073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2、申报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教育厅项目总结报告

科 技 处
2007年7月10日

上一条:关于2007年“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时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我省07年第二批科技发展(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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