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文科院(系): 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日前启动。2007年度课题申报要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研究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中一系列宏观性、前瞻性、战略性和综合性的重大问题。同时,对在学科建设方面具有填补空白意义的基础理论研究课题、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研究等集体攻关课题以及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文化艺术研究课题给予倾斜。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由每两年评审一次调整为一年一评。请各单位尽快让本单位教师及时获得本次申报的准确信息,鼓励具有申报资格的广大教师积极申报。 申报要求: 1. 申报2007年度项目一律填写2006年12月版的《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申请书和活页需分开装订)。申请书和活页要统一用 A4纸,于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正式打印装订前应提交科技处审查。 2.《课题指南》所列条目分为两大类别,第一类为综合性研究,第二类为分类研究。目的在于大致确定2007年度我国文化艺术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全国艺术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申报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和当地文化艺术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 申报综合研究课题,要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和主要涉及的学科。 3. 本年度全国艺术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国家重点课题、国家年度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同时,设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文化部课题。国家课题面向全社会,文化部课题原则上面对文化系统人员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工作实际、急需开展的研究课题。 4. 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可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较基础理论研究的时限要求短一些。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 5.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在研的各类国家课题和省部级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6. 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的所有栏目内容,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是否具有完成任务的条件等,认真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担保。 7. 对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活页匿名初评。论证活页的字数要求是4千字,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评审。 8.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9. 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申报、评审书》(含课题论证活页)等,均同时在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mcprc.gov.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查询、下载。 10. 科技处确定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者最后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活页5份夹在申请书内),相关电子版文档1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加强领导、加强示范、加强督促、加强保障、强化过程,努力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
附件:1. 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2. 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 3.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4.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5. 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规划
科技处 2007年1月12日
上一条:关于推荐2007年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二○○七年放寒假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