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新工作证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将于近期由人事处统一为全校在册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换发新工作证。换证教职工需提供个人一寸照片一张(彩色),首次办证人员需提供一寸照片二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原工作证编号,(如原工作证已经遗失,必须由本人注明原证办理的时间,以便人事部门根据办证原始底册查证)。请各单位将换发新证人员照片于2007年元月10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劳资科。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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