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原东家属区已点腾空房的住户钥匙已发放完毕,目前还有部分腾空房。学校为了妥善安排点24号安置楼教职工的住房,经学校研究决定:安置意见如下: 一、在校外过渡的教职工,可回校选择点腾空房居住或过渡,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一)选购买腾空房居住的按原购房政策执行。原所点的安置楼自动放弃。待正式入住腾空房后,停发过渡费。 (二)选腾空房过渡的,原所点的安置楼继续保留,所点的过渡房学校不收取住房租金。入住腾空房后不再发放过渡费。如所点的过渡房面积小于原在东区的住房面积,学校按面积差额给予住户发放过渡费。 二、点腾空房的排队原则 (一) 以购买腾空房居住的住户优先排队,顺序按照2009年点房时的顺序; (二) 以购买腾空房居住的教职工点完后,过渡的住户按照2009年点房时的排队顺序挑选过渡房。 三、时间安排 (一)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下午五点前。 (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的,学校视为继续在外过渡。 ( 三) 报名完毕后,分类排队,一榜定案。
房 改 委(代章)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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