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家属区租房户: 定于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在财务科退点房保证金(2003按照31会议纪要点房时所交的)及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所扣的房租。退保证金时需携带财务开据的收款收据及本人身份证(请勿代领)。按规定财务科不能存放现金,请大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科办理。 时间安排:上午:10:00——12:00 下午:14:30——17:00
房改委(代章) 2010年5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试运行无纸化办公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强临潼校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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