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东区住户发放第四次过渡费的通知

2010年04月29日 15:09  点击:[]

东区已交房住户:
    由于旧房入住时间不确定,经学校房改委研究决定发放第四次过渡费(2010年8月-10月) 请户主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户主本人不能来,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身份证)于2010年5月5日(周三)到7号教学楼二层财务科领取。 因东区住户现租住在校外,按规定财务科不能存放现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东区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财务科领取过渡费 。若有问题请到资产科查询。
    时间安排: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7:00 

 

 

 

房改委(代章)
20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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