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赴国(境)外进修教师的英语能力要求的通知

2009年10月30日 10:33  点击:[]

各学院:
    近日接国家留学基金委电话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的通知,从2010年起,所有申报国家全额资助项目和西部项目的人员的英语能力必须符合以下外语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德/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尽快将此要求传达给各位教师,以使有意申请2010年国家资助项目和西部项目赴国(境)外进修老师提早做好英语方面的准备,争取使beat365官网此项工作积极稳妥的进行。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关于赴国(境)外进修教师的英语能力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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