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东区住户未领第三次过渡费的通知

2010年04月22日 11:33  点击:[]

东区已交房住户:
    2010年4月21日发放第三次过渡费。未领的住户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户主本人不能来,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身份证)于4月23日到7号教学楼二层财务科领取。 因东区住户现租住在校外,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东区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财务科领取过渡费 。若有问题请到资产科查询。
     时间安排: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7:00 

 

 

 

房改委(代章)
20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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