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东区住户领取第三次过渡费的通知

2010年04月19日 09:16  点击:[]

东区已交房住户:
    定于2010年4月21日发放第三次过渡费。 请户主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户主本人不能来,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身份证)到7号教学楼二层财务科领取。 因东区住户现租住在校外,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东区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财务科领取过渡费 。若有问题请到资产科查询。
    时间安排: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7:00 

 

 

 

房改委(代章)
2010419 

上一条:关于东区住户未领第三次过渡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选拔出国培训人员的通知

关闭

pc
手机版 | 陕ICP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