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0年01月11日 17:05  点击:[]

校属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关单位及申报人员抓紧时间、积极组织、认真策划,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课题申请人须仔细研读《课题指南》与《申报公告》,严格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选题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二、课题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请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20万元、12万元、1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务必使用2009年12月新修订的项目《申报书》及《课题活页》,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请课题申请人于2010年3月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及《活页》一式六份连同电子文件一并交科技处。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也已经开始,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登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查询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赵雪曼 吴生 电话:82330073
    附件: 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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